【研究生】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博士学业奖学金(新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411
发布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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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春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8级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三、操作流程
1、学生系统申请阶段:4月20日-4月24日(逾期不申报视同放弃)。具体方式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助-奖学金-申请信息录入-奖学金申请-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春博)。
2、院系评选、公示,公示期4月25-27日。
3、院系系统审核阶段:4月27日-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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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