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2月拟授予学位研究生递交答辩材料的通知
博士生需交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二份,其中“基层党组织意见”由所在的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名;(2)答辩记录(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3)独创性声明(在研究生院网上“学位授予”中可下载);(4)表决票(在研究生院网上“学位授予”中可下载,需到院办盖章);(5)评阅书;(6)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书(在研究生院网上“学位授予”中可下载);(7)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检索证明,或录用证明;(8)学位论文三本;(9)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到工商楼214找庞贵明老师领取)
(注意:根据浙江大学理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6月21日会议讨论结果:理学部所辖各院(系)按高标准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本项规定适用于申请2018年9月份及以后授予学位的博士生。请大家相互转告,遵照执行。)
硕士生需交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二份,其中“基层党组织意见”由所在的支部书记填写;(2)答辩记录(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3)独创性声明(在研究生院网上“学位授予”中可下载);(4)表决票(在研究生院网上“学位授予”中可下载,需到院办盖章);(5)评阅书;(6)学位论文二本;(7)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到工商楼214找庞贵明老师领取)
另外,请各位博士生和硕士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入答辩的准备信息,答辩后输入答辩决议(答辩决议从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用户名为“06ms01",密码为“zjumath06”)。
请各位毕业研究生相互转告,上交材料超过截止时间将影响本人的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