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浙·时”梦想基金项目的申请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时”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浙·时”梦想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学生自主申报五育并举、求学深造、创新创业、家国情怀等梦想,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和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8000元/人,分三次发放,资助总金额一般不高于25000元/人,资助人数为10人。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浙江籍和广西籍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1.学制剩余年限不少于3年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即学制到期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以后);
2.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具有创新精神、合作精神和包容能力;
6.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7.资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博转硕、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申请表》(附件1),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以上三个附件的电子版请在11月22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0921297@zj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浙·时”梦想基金申请】,逾期无法受理。
(二)院系初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
(三)学校评审:研工部将对各学院(系)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并通知相应学院(系)提交纸质材料。
(四)项目交流会:预计将于11月底、12月初组织项目交流会,以PPT展示等形式,由申请学生汇报梦想实施方案及预算。
四、注意事项
1.各院(系)为每个申报项目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可从专职辅导员、导师、德育导师等中确定,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2.原则上,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若申报者确有需要、项目设计合理,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
3.若已受助项目存在进一步支持价值,可连续申报直至实现梦想;
4.项目存在动态淘汰递补机制,若有学生被终止受助资格,则评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增补,并按要求执行;
5.原则上,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
6.如有疑问,请联系:0571-87952170 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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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