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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2021-2022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的通知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411 发布时间:2022-03-21   226

各研究生:

为帮助浙江大学家庭贫困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019年泊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设立“浙江大学誉馨助学金”。

2021-2022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26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2021-2022学年已获得其他助学金或誉馨助学金(第一批)资助者不参评此次助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太阳成集团tyc411本次名额1名,6000元。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截至时间:2022年3月24日12:00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申请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上交:电子版+纸质版)

2.成绩单(纸质,一式一份,新生不需要);(上交:电子版+纸质版)

3.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助学金汇总表》(上交电子版)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luo@zju.edu.cn,邮件名为誉馨申请+姓名所有纸质材料上交至工商楼214办公室,罗老师处,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2.联系人:罗老师,87952170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助学金汇总表.xls

太阳成集团tyc411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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