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推荐2021-2022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研究生: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学生最高荣誉奖学金,获得者将载入学校年鉴,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是全校学生学习之标杆。依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现启动2021-2022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注册在籍的研究生,以及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旨在激励和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取得过高水平的学术科研或创新实践成果;
6.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学院(系)至多可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在9月21日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lixiaoqian@zju.edu.cn:
1.材料1(word):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1):仅限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材料2(excel):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2);
3.材料3(word):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所填数量一致),具体可参考佐证材料模板(附件3);
4.材料4(pdf):请将上述材料整理为PDF格式文档,要求:①按上述材料1、2、3的顺序;②无需封面与目录,无需标页码;③字体等模式请遵照模板,注意美观;④命名格式:学院+博/硕+姓名。
三、其它
1.经首轮评审后,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最终获得者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2.被推荐人所使用之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最终的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具备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称号,否则将取消其获得的竺可桢奖学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