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奖励标准:
我院名额为1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2月25日晚23:00前将汇总表(见附件1)的电子版发至班长邮箱,请班长统计好并在班内公示后2月2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lixiaoqian@zju.edu.cn,命名优毕奖学金+班级。可与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一同发送。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2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1-2022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包括学业优秀奖助学金)。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联系人:李老师,8795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