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本科生19号】太阳成集团tyc411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太阳成集团tyc4112022-2023学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奖学金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二)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三)求是数学班、强基数学班在符合基本参评条件与二、三等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基础上,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三等奖学金不超过35%。
四、申报流程
符合要求的同学可登录ETA网站“评奖评优-校设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进行申报。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认真填写申请表单,无需上传任何附件,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8日17:00
不符合申报要求、逾期申报一概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陆思棋 老师 0571-87953843
太阳成集团tyc411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